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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是典型的完全的市场经济(交易),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来不得半点用权力来指挥和人为的干预,除了发生大的股灾造成体系上的风险。难道5%的波动就是体系上的风险吗?10%的跌停或涨停的规定,已是一种熔断机制,而且是比较好的熔断机制。它是什么股跌涨到临界值,就停那一个,没有采取一刀切。可以对此做一些改进,比如,如果10%嫌太大,可以改小一点;在到达10%的停牌价位时,可以改为停止交易要至少30分钟,才能重新开始交易。我们觉得10% 的幅度是适当的。但没必要额外再加个涨跌5%和7%停牌的规定?而重复设置。这种人为的干预市场自然交易的行为应越少越好。
  减少市场波动,不应该采取这种人为干预的方法,限制交易,要尽量靠市场自然的平衡力量,顺利进行交易,才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这才是努力的方向。本来市场力量在一般的情况下,有一个自动稳定市场的作用,是我们的人为措施干预了打乱了市场自然运作。比如私人上市公司,稍微有一点长远眼光的大股东他们同一般股民希望公司增值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知道业绩是根本的因素,并如果认识到分期给予股民丰厚的股息,实现股民有一个良好收入的期盼,将会使股价不断攀升,从而使公司增值。上篇文章中我们已提到了如何使国有上市公司的高管(代表大股东)和公司价值挂钩的问题,从而使其股价赶上大势。如果股价上升太快,或跌的太快就会吸引投机者出来买入或抛售股票,两者的力量如果基本接近,就会基本维持股价的稳定。否则就像我们现在一样,只有散户投机者,造成股市大起大落,怎么也维持不住稳定,加多少个限制交易的措施都没用。最后可能搞死股市。
  所以我们现在不能讲空话,要一步一步踏实地做好工作,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吸引投资者进入股市。这我们已讲的已经很多了。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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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毅

冯毅

115篇文章 120天前更新

作者在美国获得硕士学位,曾在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工作15 年。在此期间,参与负责管理中国的全部外汇与黄金储备。之后,1989年加入北京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2年,到香港加入美国投资银行所罗门美邦公司(SmithBarney)后,在香港美国花旗银行和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顾资银行等家外国银行,负责投资理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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