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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40年的时光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间,但这40年写下的历史却在中国几千年中反差最为巨大,最为浓重。光明耀眼的一面是经济创造了中国和世界历史最巨大的奇迹。但黑暗之面是产生了面和量上历史之最的贪腐。这千秋功过谁人予以评说? 是光明战胜黑暗,还是相反,总不断摆在我们面前,逆水行舟不进則退。历史是总要前进的,但不一定沿着我们想象的方向,只有我们沿着历史的大方向才能前进。
中国政治改革的力度和贪腐程度比较起来仍显不足。中国许多王朝灭亡于集权和贪腐。这些朝代的皇帝曾凭其强大的权力和监督机构的反腐,一时成绩不菲。但一旦改朝换代,贪腐的势头立即死灰复燃,造成许多王朝“其亡也忽焉”。
跳出死亡周期,保持经济快速发展
70多年前,毛泽东对朝代的兴亡周期率说过: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新中国成立后马上建立了人民的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毛泽东根据8年治国理政的经验将民主推向更完整的概念,提出,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并将民主和集中的对立统一提升为宇宙的根本规律。对立并统一即暂时的平衡,平衡即意味着民主要不多不少,集中也不多不少,必须适合国情。因此治国理政的一切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取得民主与集中的平衡。民主会取得人民的支持,集中会取得政权的力量。单纯的民主不能形成社会的力量,只有适当的集中才会有力量。分散的十根筷子不能形成十根筷子集中联合所能产生的力量。社会在经济上政治上也是这样。然而,长期来看民主会保持历史的正确方向。所谓历史的正确方向就是人民的利益和福祉。只有民主与集中取得符合国情的平衡,政权才会稳定,经济才能取得较快的发展。反过来说,经济能否得到长期快速的发展,又是民主集中是否平衡的最重要的标志。
民主即人民广泛的当家作主,集中即强大的中央政权。中国改革40年,“其兴也勃焉”。但还不能说破解了权力的周期,回答了是否“其亡也忽焉”的问题,新中国还远没有超越中国古代大多数王朝的期限。十九大习近平指出:“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总之这些民主与集中一起并取得平衡,才能使新中国不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原则。
人民当家作主即是民主,民主是人民的权力。世界上讲的民主都是指的一个意思,即人民的权力,欺骗和假的东西是不能长久的。没有西方和东方民主概念上的差别,只有私有制因分配不公而违背民主讲公平的基本原则从而对民主发展的限制和民主为符合各国不同的国情而一时或多或少的差别。与民主对立而统一的是集中。集中是管理者或统治者的权力,如军队警察情报系统和法律等,各国均有。只有通过集中,政权才会得到力量。一般而言,民主表达了人民总体的或不同群体的利益,而任何政权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的利益是各国文明都遵循的基本原则,并从而取得人民的支持。集中代表了政权的利益,是政权力量的表现。民主与集中的总合构成了国家在经济方面和政治方面完整的权力,治国理政最根本的问题是要取得民主与集中的平衡。它们实际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决不是民主越多越好,或集中越多越好。民主和集中各自应占多少比重,以保持平衡,社会才处于最佳状态,各国和各国绝对不同。不能以任何一国为标准,要符合各自国家的国情,以能维持经济较快速地发展。而反过来说,经济发展的速度是现在判断民主与集中是否保持最佳比重并平衡的最根本的标准。
改进人大的民主制是政治改革的中心环节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政权的集中体现。人大是我国唯一的集中且系统的体现民主的权力机构。人大有良好的组织,完整的机构,在人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民主,就会有组织有系统且较平稳地推进民主,才不会犯文革的颠覆性的错误。这是推动人民民主,但又避免文革时群众运动所造成混乱局面的做法。应该说中国人大和政府的分立,在理论上,高于西方的“三权分立”。原因就在于人大与政府的分立是将国家的权力按最大的受益人进行分割,这更体现了国家政权为人民的本质,但我们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而“三权分立”仅简单的从政权的功能上进行分割,因此常成为不同利益集团争斗的工具。
人民民主在中国是由各级人大执行的。民主权力包括立法但绝不限于立法,它还包括人民对政府在人财物的监督和决策,听取和主动收集人民的意见,直到人民的依宪法而不是依个人的意愿选举各级代表和主席等。将民主分散的意见通过必要的形式归纳总结提高和精炼及以适当的形式得出一致的意见并因此形成统一的政策和行动就是集中的过程,而不应是倒置。倒置就不是民主。有时这种提炼的过程要几次完成。人大应是委托并监督政府去执行权力,管理国家。政府在主要的人财物还需要人大的批准和直接决策。政府各级机构各级部门需向同级的人大负责,需建立起政府各部门向人大定期汇报和听取意见的制度。人大相应的班子绝非多余,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当然要综合一些。这些民主的程度由少到多,由初步到高级,必须要适合国情,随民众觉悟的成熟而稳步并坚决的推进。一步到最高级,一下普遍直接选举总统,选举后由于选民觉悟的不成熟造成的分裂甚至混乱,使国家不能集中力量,不能稳定,得不偿失。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跨越历史阶段,直接搞总统选举,其经济和社会效果并不好,几乎没有那个国家突然采取直接选举而带来经济的快速发展,连美国也没有直接普遍选举。
什么叫成熟?我们认为,至少在选举时,人们绝不能受各种黑势力和利益集团的操纵和影响,要在选举后能快速心甘情愿的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体服从中央,能收能放,迅速形成政权的集中。观点可保留,但行动不能搞派别,不能像文革那样。民主的普遍选举才能发挥强有力的作用。总之不能不管效果,而现在就一味采用过激的方法。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公有制起着重要而关键的作用,尤其需要集中领导,所以要谨慎。但,人民是掌权的主体这个总的方向不能变。
集中领导是我们强大力量的保证,团结就是力量。中国几千年小农分散经营的散漫意识,深深侵漫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心灵中,怎能在一百来年的时光中根本转变。因此没有适当必要的集中,中国没有凝固团结的力量,没有强大的中央权威,社会就会散乱,变的虚弱。文革刚过去没多久,且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们不能轻易忘记。共产党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有业绩带领人民做好当家作主,带领人民不断改善民主和集中,随时保持两者符合我国国情的平衡。除了深刻代表人民,共产党绝没有任何私自的利益。
吸取苏共教训,防止特权
苏共因为了私自利益,在建国74年而亡。斯大林建立了苏共高度集中的体制。这体制曾在战争年代,创造过辉煌。但一旦斯大林去世,在和平时期,没有多久,一夜之间就垮台了。最后导致苏联解体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苏共造成了一个特权阶层: 高额工资,各类补贴,医疗照顾,高标准的住房和别墅,配备各类生活辅助人员,这远远高于并背离了大多数苏联人民。因此苏联没能逃脱“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其教训是异常深刻的。而且在苏共垮台的一天,令人寒心的竟是苏共被解散并宣布为非法,而且当天异常平静,没有任何人民的不满和反抗,苏共的领导搬出办公楼是时,遭到人民的啐弃,可见苏共脱离以致背叛人民的严重程度。与人民共患难,即便执政中有一定的失误,人民也能理解。但搞特权就遭厌恶。说得越漂亮,相反的事实在人们心中的反弹就越大。苏联解体后,它由政治与经济的绝对集中走向绝对的民主,全面私有化,民主与集中仍在另一方向上严重失衡,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取得基本平衡。政治的集中虽好一些,但经济上不能集中社会足够的力量推动发展,使经济发展至今仍缓慢。
中国的体制以前全面学习苏联。但中国在经济上,经过40年的深刻改革,已和苏联完全不同,并取得了辉煌成就。但在政治上,改革还不够,要以邓小平的决心和勇气,进行更深刻的改革,以继续创造辉煌。我们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是光明战胜黑暗,还是相反,就在我们的所作所为。新中国建国也快70年了,我们黑暗的一面是一部分官员的贪腐大大超过前苏联。中央局一级以下的干部,地方处级以下官员的待遇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还可以。但省部级以上就悬殊大了。我们干部的待遇不能和富豪比,要和普通老百姓比。不能依级别与官位往上全都逐级提高待遇标准。待遇过高,超过一定的标准,量变转化为质变,就变得脱离人民,甚至会导致相当多的官员背叛人民,如贪腐的官员。要保持清廉的作风,不脱离人民,不能不改变待遇上的错误观念,即不能按级别都逐渐提高待遇,没有界限。我们相对集中的政权在经济的发展中起到过并正在起到决定性的积极作用,但这集中的体制,如再加上待遇的特权思想,就很容易并加速形成与人民对立的状态,使官员去维护当官小集团的特殊利益。待遇上的差别及错误观念和特权别以为事小而不重视它。特权思想本身就是贪腐的温床,即认为当官就应当待遇优厚,有特权。特权形成特殊利益集团,造成脱离人民背叛人民的客观条件。官员什么样的待遇为合适?应以人民普遍的生活水平为标准,由人大订出待遇标准,不能自己给自己规定待遇标准。中心目的是绝不能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不能当官做老爷,要当官为人民,这绝非是空话。其中待遇标准是关键的一环。老一辈不惜生命和以简朴的生活和人民同呼吸共患难打下的江山,绝不能成为培养一部分新生干部贪腐和特权的土壤。
人大独立监督是防止冲破法律底线的关键
马克思说过:“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资本论》)。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实际并不打算坚守道德底线的官员。只要有足够大的贿赂,像资本有100%以上的利润,就会使一部分普通官员,使那些破坏道德搞贪腐的人,可以冲破和践踏一切法律和一切道德的界线。所谓高薪养廉 ,完全脱离人民,高薪是不能收买而使人心廉洁的,因为人心永远不会满足,结果还造成脱离人民。管住他们必须要用科学良好的机制,要有相对独立的人大对各级公职人员永久的完全覆盖式的监督和缜密地听取人民的意见和监督,织下密密的罗网,才能在今后任何人当政,当变坏的官员贪腐的思想一旦蠢蠢欲动时,在他们破坏党纪国法时,能及时发现他们的企图。
因为法律都是人执行的和制定的,所以在相同机构中,人们很容易犯相同的错误。在一个机构中,必须下级服从上级,这样才能保持机构的执行力量,不能像文革那样破坏组织结构。不管法律如何设置,一个机构内无论如何都不能长期形成有效的监督。但当人们处在独立的,不同的机构中,听命于不同人的命令,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因此监督机构应需尽可能的独立设置。那么将其放在人大中,对公职人员-党政军的每一个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的监督,也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性质。教育是必要的,但这必须同时建立公职人员违法后,给予足够严重惩罚的制度,这里完善的监督和及时发现是极为重要的。
官僚主义在老百姓面前张牙舞爪,像旧衙门认为老百姓上街游行都是滋众闹事。处理矛盾是考验民主思想的关键时刻。这时,因政府一般是当事一方,让矛盾的一方去解决矛盾,显然是不公平的,除非事关刑事案件。这正像俩人有矛盾,这时只有让第三方出面调解才比较公平。人大作为第三方有责任有义务化解矛盾,由人大的专设调解机构对矛盾做出公平的调查,判断谁是谁非,最后调解。处理人民的其他意见也相同,这样我们的工作才可能不断改进。当然人民也有学习实施民主的过程,但这决不能成为不要民主的借口。
从巩固政权,防止贪腐,防止违反党纪国法的角度出发,须建立起独立的,系统的,遍布各级行政层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而这正是各级人大的工作和责任。中央纪检委要领导起人大随时随地的监察作用。要打造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和解决矛盾的作用。各级人大的一般工作需受各级党的领导,但监察机构必须例外,必须独立,要顺工作路线直接到中央。人大负责监察的官员要直接由中央任命。他们不是人大代表,不需要选举,但在任命本地监察官员时,需听取当地人民的意见。这并不十全十美,但现实,是上层设计所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结 论
确立和树立起人大与党的权威和威信,即是加强民主和集中。千秋功过只有人民给予评说。英雄伟人在历史的前进中,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要长远一代一代的保持英雄伟人的正面作用,必须要建立起和完善政府人大政协各级机构令人信服的科学合理的民主集中机制,这样英雄的作用才会传承,才会永葆我们的全体公职人员不能脱离人民,不想脱离人民,不敢脱离人民。这是我们政治改革的中心任务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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