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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和人们的理想,是解决吃饭问题后民生的头等大事,也是经济发展的重大推动力。
 
政府能否较好较明智较长效的解决这问题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不能解决好楼价问题,就表明政府基本的执政能力不足。经济其他方面发展再好,住房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就不能得到人民的满意,可能引发各种政治问题。
 
那么政府怎样才算解决好房屋的问题? “居者有其屋”,就是解决刚需房的问题,并要随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刚需房的标准。盖刚需房,并要基本按成本价销售给刚需者,绝不是为利润而是为民生。我们现在完全有解决刚需房的能力,这也是我们特色社会的强项。但有组织建造刚需房的能力,却不用,就会脱离群众。社会有现成大量的需求,银行因回收贷款快而有保证就愿意为此出资贷款。大量建造刚需房,会促进就业和消化多余产能。它们都是现成的,能形成较快速的资金周转,因而它们能拉高我们急需提高的GDP。就看我们是否愿意动员起来,组织为民盖房,政府是否愿意出面解决这一有关民生的重大工程,是否愿意发挥我们制度的优越性。
 
可我们现在是怎样对待这问题呢?人们不分青红皂白,不分刚需房和商业房一律加以限售,宁可出资搞所谓共享房,也不愿意开发刚需房。这等于政府出资,维持了高房价。共享房由于私人和政府共同投资,政府需要出资,这不仅增加了管理的困难,而且受到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规模的极大限制,因而不可能大规模的建造,会流于对外做做样子,是两头不得好的举措。
 
首先一头,是对社会的基本需求,即对刚需住房的需求不是实际认真重视,缺乏基本的责任心。建造刚需房的数量不能赶上需求的增长。有什么比解决民生的基本住房更重要的投资?何况还不需要政府的资金,只需要政府的组织。政府需要义不容辞地出面组织建造刚需房。大量建造刚需房客观上其本身也能提高GDP,就像修建高铁,但这是比修筑高铁更为重要的利民措施。市场上有大量的闲置楼房而楼价居高不下,那主要是开发商在和政府比耐力。这比试人民等不起。政府不能空等他们降价。一旦政府长期大量组织建造刚需房并保证基本按成本价销售,开发商就会再也坐不住了。于是你不催,他们也会降价,这里全部的关键在于策略和做法。大量楼房不能销售,资金不能快速的周转,就不能形成GDP的新增长。但又不能靠房价不断攀升来带动GDP的增长,那样会严重损害民生,只有靠房地产资金的快速周转来不断增加GDP。那就是要靠大规模的建造刚需房,并基本以成本价销售给刚需者来实现。比如一次新增商品房一个亿,而一次新增刚需房3000万,但商品房从立项投资到回收资金的一个周期内,刚需房却因能得到政府对民生工作的积极支持,而批准快,加上销售快,资金回收快,因而资金能周转3-4次,它们总的对GDP的增量贡献基本差不多,但却利国利民,功在千秋。
 
我们说刚需房的建设,对GDP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但决不意味着盖刚需房是为着提高GDP而建造,政府盖房的目的只能是满足民生的基本需求。这政府不能不做。人民的生活按基本需要排队是吃,住,行和医疗,教育,排在第二位就是刚需住房。一般政府不宜利不加区别的用盖房去刺激经济,因这可能抬高房价,使其到达一般群众不可接受的范围,那也是政府的一个失职。营建商品房是市场的行为,政府一般不宜插手。但营建刚需房,并以成本价售给刚需者,是满足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最基本的要求,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体现。关键是区别,盖房的目的不同,结果会天壤之别。
 
当前经济有些下滑,对社会来讲,提高消费是关键。发展外贸是刺激国外的消费,但我们首先必须要刺激和鼓励的是国内的消费。提高人们的收入当然会促进国内消费,但这必须要在提高生产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复杂。但现实是,中国尽管收入水平偏低,但中国的储蓄水平仍然偏高。可见中国人不是完全没钱,并引起消费不足,是人们节省花钱的习惯,要把钱用在刀刃上的意识所决定。于是提高人们的消费意识就成为关键。那么什么是中国人的刀刃呢?除了吃就是必需的住房。但高企的房价限制了人们这种消费,限制了购房意识。所以不能不加区别的营造一般的住房,这里关键是区别。
 
民生问题的核心不能讲市场经济那一套,讲市场经济就是听之任之,势必会加重贫富两级分化。民生应是政府债无旁贷的第一责任,政府不可不重视。刚需房和商业房地产本是两回事。尽管刚需房对商品房价有影响,但也必须大力推进刚需房工程,因为事关民生问题,是人民政府基本和重大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优势。总之,综上所述,不问房屋性质统统加以限制销售,只能说明实际并不重视高房价对民生的重大伤害,这会引起广大人民,特别是对源源不断的年青人的不满意。
 
第二头是对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的房地产投资大加限制,这直接影响了我们经济的发展。购买第二套住房和换置较好的楼房,是投资的性质,情在民生之外。商业投资就要市场的自由,基本不要干扰市场的自由,即放开这种楼价和其他的各种限制,政府一般不要加以干预。这种限制,进退无据,自废武功,最终使投资人也不满意。
 
楼市的管理其实并不复杂,就是要遵守房屋居住和投资的客观规律。第一套住房,即刚需房的房价,政府要明确规定基本保持不变,可按成本价加一点(比如3-5%)利润出售给符合刚需房要求的居住人,特别是年青人。不是光管盖刚需房就行,要盖的数量追上需求才是足够重视。有了对刚需房房价不动的政府保证,满足民生的基本需要,放开第二套住房即商品房的房价,既不会伤害民生也不会伤害经济的发展。
 
建造刚需房和商业房本来就是两个领域,一个要首先必须要考虑民生,一个要考虑经济发展问题,考虑市场的自由竞争,因而房屋牵扯到两方面问题。解决民生绝不能交由市场,听之任之,民生经济不能和市场自由经济混为一谈。像体育比赛一样,不同项目的比赛要分开,男女队要分开,不能打乱战。篮球和足球怎么能相混,刚入行的年青人怎能和富豪与工作多年人的收入比,他们同台竞争是不公平的。政府需义不容辞的扶助年青人。
 
总之,住房政策与房价是否明智长效,关系到各级政府能否做到执政为民的根本问题,关系到人民的基本利益。故这里要发挥人大在这问题上的作用,因人大是有组织的紧密联系群众的机构。人民在住房的问题上有权发声,中央三令五申的强调房子住的功能,不是炒的,就是盖房要首先考虑人民的居住问题,政府不能为利润而盖房。这本并不难实现,就是大量盖刚需房,基本按成本价销售给刚需者,而不要下面搞什么花样,比如什么共享房,廉租房等。这无异于抵制为民盖房,保持高房价,对人民的利益视若无睹。把建造各种楼房(包括刚需房)同经济发展联系起来,你要考虑人民的居住,就不能考虑经济发展,考虑经济发展,就不能考虑人民的居住。这明明是在挑战中央的房屋政策。把刚需房和商品房分开管理,地方政府专为解决刚需房,解决人民的居住,而把商品房基本交给市场,就可解决房屋的民生需要与发展经济的矛盾。
 
言必行,行必果,“以人民为中心”。不仅在第一层面的问题上即总体经济发展上进行的漂亮,而且要把下面各层面的工作也做好。民生即在下面第一层面的问题,即不仅要使人民吃饱穿暖,而且要有的住,要“居者有其屋”,安居才能乐业。正确处理房价问题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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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毅

冯毅

115篇文章 120天前更新

作者在美国获得硕士学位,曾在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工作15 年。在此期间,参与负责管理中国的全部外汇与黄金储备。之后,1989年加入北京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2年,到香港加入美国投资银行所罗门美邦公司(SmithBarney)后,在香港美国花旗银行和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顾资银行等家外国银行,负责投资理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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